上交所:决定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
中新网上海8月9日电 (高志苗)记者9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毅达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事实,上交所决定对该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上交所介绍,毅达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联系,未落实相关监管及整改要求。
据了解,2019年1月上交所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明确要求公司尽快恢复与上交所的有效信息披露联系。公司时任董事会、监事会等未能落实监管工作函的相关要求,时任董事长张培也未能按期接受上交所监管谈话。
上交所表示,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相关公告。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失联,未与上交所建立有效信息披露联系期间,公司股价多次触及异常波动标准,公司均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并向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核实情况,公司时任内部董事、监事也未履行职责。
上交所强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稳健运行的重要基础,是广大投资者据以进行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上市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交所规则,及时、公平、准确地披露信息。
据悉,公司时任董事长张培曾提出异议,他表示公司因经营不善持续亏损,财务印章被质押,公司运作不正常;信息披露人员离职,其不了解信息披露的使用方式等,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身体不适入院治疗,未接到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上交所认为,张培提出的异议不成立。上市公司董事长系信息披露义务第一责任人,在上任前应当充分评估自身履职能力,就任后应勤勉尽责,履行其作为董事长的法定职责。不能以公司经营不善、未能掌握信息披露业务及身体状况等原因,怠于履行职责。
上交所对毅达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张培,时任董事房永亮等6人,时任监事马文彪等3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时任董事长张培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国观察
国际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