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店铺代收快递收费 律师:若未提前告知行为不合法
社区店铺代收快递现二次收费
每件1至2元 律师:若未提前告知收费行为不合法
近日,市民小章向北京青年报记者反映,他所居住的朝阳区团结湖北二条小区存在取快递“二次收费”现象。对此,律师表示,社区店铺代收有一定的需求,若未提前告知,收费行为并不合法。
取快递遭遇二次收费
小章称,有时快件到达时正赶上自己不在家,快递员便问能不能放在代收点自提,“没多想就答应了,但我到代收点取快递时被收取了每件1元的取件费”。小章说,快递员没有明确告知在这个代收点取件是要收费的。
近日,北青报记者向小章所在小区邮寄了一份快递,并亲自前往领取。这家位于团结湖北二条小区9号楼与11号楼之间的快递代收点为一家彩票店,店内并没有张贴任何关于取件收费的标识,经口头询问店主告知取件的收费标准:单件1元,大件2元。
店主说,彩票店一开始是为熟人、朋友代收快递,后来才变成收费服务,目前已经有一年多了。这里每天代收的包裹“多的时候20多个,少的时候有几个,数量有多有少”。提及代收收入,店主直言,相比自己负担的店铺房租及其他费用,这笔收入也仅仅是“辅助”。
当被问到和哪些快递公司有合作时,店主表示,任何快递公司的邮件都可以寄存到他这里,但不是因为拿到了官方的代理权,仅仅是部分居民正好不在家,就临时存放在店里,“晚上回来方便拿走”。
老小区没有智能快递柜
北青报记者走访团结湖北头条、二条小区发现,诸如此类的情况屡见不鲜。由于小区较为老旧,没有统一设置的智能快递柜,无法亲自签收的快递居民只能让快递员暂时放在家门口或是附近代收点,如水果摊、彩票站、裁缝店等。
周边居民表示,附近的居民小区,如团结湖北三条、四条,除了个别楼栋外,都没有可自助取件的快递柜。居民领取快递,代收者一般收费1元至2元,如果是大件还要再加收1元。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对于这笔费用,居民们的看法并不相同。有居民认为,自己在网上购物时商品内已经包含快递费用,仅仅是让小区内的店铺临时代收,不应该让自己再继续交费了。超出一定时间没有取件,收取保管费可以理解,但只要取件就要交钱,感觉并不合理。
也有居民表示,现实的情况是,快递员派送的时间可能与自己能接收快递的时间对不上,即使重新派送也没办法亲自签收,放在代收点实属无奈之举。
对于社区内私人代收点收费的问题,团结湖北头条、二条小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表示,这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社区工作人员称,考虑到快递柜的用电问题、费用负担问题,目前还未考虑增加这方面的设施。
北青报记者拨打了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的电话,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受理快递公司下属网点“二次收费”的问题,将乱收费现象反映给相关快递公司进行整顿,私人代收点取件收费不在他们的受理范围内。
律师说法
代收点收费应提前告知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说,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顾客在购物网站买了商品,商家也承诺包邮到家,那么商家就应该按照约定免费将商品送到顾客写明的地址。快递公司是受商家委托代其履行送货义务,因此快递公司无权向顾客收取额外的费用。
而现在很多小区里的小卖部、彩票店等代收邮件的行为也是与快递公司或者快递员相互之间的委托关系,与顾客无关,小卖部、彩票店没有权利向顾客收取保管费。但如果快递员事先告知要收取保管费并经顾客同意的则没有问题。
如果社区小店代收之后出现丢失等问题怎么办?
胡永平律师表示,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之中,快件丢失或毁损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另外,顾客在委托快递公司运输物品后,他们之间就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自然受《合同法》的调整和约束,即使没有保价的物品,消费者只要保留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一旦物品出现丢失或损毁,就可以利用凭证并依照相关的民事法律,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胡永平律师建议,大家在快递贵重物品时,最好选择保价的形式,或者在向快递员交付时在快递单子上列明物品的种类、名称和型号等。这样,当快递的贵重物品被丢失或毁损时,顾客就有据可查,避免出现举证不能而无法获得合理赔偿的情况。
本组文/本报记者 董振杰
实习生 刘天琪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