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城银行房地产业务迎专项检查 每城检查银行不少于3家
32城银行房地产业务迎专项检查
每城检查银行机构数量不少于3家 违法挪用资金流入房地产行业等行为将被严查
违法违规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的乱象将再次迎来严格检查。昨日,业内人士向北京青年报记者透露,近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已正式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银行机构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在32个城市开展银行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工作,将严厉查处各种将资金通过挪用、转道等方式流入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高度警惕房地产泡沫化、金融化,着力推动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断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6月份全国70城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结合参加房地产“一城一策”试点重点城市名单,本次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呼和浩特、沈阳、长春、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徐州、杭州、合肥、福州、济南、郑州、洛阳、武汉、襄阳、长沙、广州、重庆、成都、贵阳、昆明、大理、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32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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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哪些银行机构?
不少于96家房地产信贷规模较大的机构
文件要求,各银保监局可根据重点城市的实际情况,自行研究确定检查的具体银行机构。各银保监局可选择房地产信贷规模较大或占比较高的机构、房地产相关业务风险较为突出的机构、与融资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合作较多的机构、与交易火爆楼盘合作密切的机构等。各银保监局检查银行机构的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
据悉,本次检查的范围包括被查机构2018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相关业务,各银保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追溯或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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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哪些内容?
开发贷、个贷、住房租赁都要查
据了解,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情况,房地产业务风险管理情况、信贷资金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以及同业和表外业务。
在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四项内容。一是房地产业务授信政策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二是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管理情况。三是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情况。四是住房租赁贷款方面。包括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情况,被中介机构套取银行信用问题,租赁贷款被挪用问题,为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扰乱租赁市场行为提供资金情况。
在房地产业务风险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房地产行业风险预警和评估体系建设以及贷后风险管理情况;房地产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审慎和有效,房地产业务领域的数据治理是否到位以及房地产业务资产风险分类情况。
在信贷资金流向方面,重点检查四项内容。一是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首付贷”、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以及其他银行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二是资金通过影子银行渠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三是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开发房地产。四是通过流动资金授信、经营性物业授信等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情况。
在同业和表外业务方面,重点检查对银行理财资金投向房地产领域非标准化资产的监督管理情况;投向房地产企业或项目的同业投资风险审查、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及投后风险管理情况;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等问题;绕道违规办理土地储备融资、放大政府债务等问题,以多层嵌套方式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委托贷款资金违规用于房地产领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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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查?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文件称,此次专项检查是为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进一步推进银行机构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和监管规定,将严厉查处各种将资金通过挪用、转道等方式流入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高度警惕房地产泡沫化、金融化,着力推动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断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对房地产行业的融资一直高度关注,此前房地产信托领域已经加强监管。
今年5月17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银保监发〔2019〕23号文《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针对房地产融资做了专门的规定,详细列举了银行、信托等机构需要重点清理整顿的违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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