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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对3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2019-08-02 19:22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中新社记者 张浩 摄 2014年6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证监会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证监会拟对提供廖英强操纵市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2号)、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2号)、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3号)等3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根据《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给予奖励。

资料图:中国证监会。 /p中新社记者 张浩 摄

资料图:中国证监会。 中新社记者 张浩 摄

  2014年6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根据规定,证监会对提供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案件线索的实名举报,经调查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后给予奖励。

  证监会表示,真诚欢迎市场各方面特别是确实了解情况、掌握证据,愿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担当责任的人士举报证券期货各类重大违法犯罪线索。

  据了解,证监会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本次奖励的举报人登记等具体事宜,申请人可登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举报奖励”专栏办理。

  证监会称,将对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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