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政银企平台、建旅游金融网点 三亚出台“金融+旅游”措施
中新网三亚7月3日电 (记者 王晓斌)7月3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金融+旅游”助力三亚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分别从夯实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旅游产业金融支持、创新旅游消费金融产品等角度提出了“金融+旅游”十三条措施,旨在推动金融和旅游产业融合,加快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要搭建政银企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牵头,定期召开银企洽谈会、推介会等,协调理顺政银企之间的关系,让银行机构和企业充分了解政府部门支持旅游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多管齐下,让有市场、效益好的重点旅游企业和项目享受更低成本、更便捷的金融服务,优化并落实贴息政策。
《实施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创设旅游主题网点,精耕细作升级旅游金融服务特色产品,加深融合形成产业金融。场所设计上,网点的装修布局应具有浓厚的热带滨海色彩,凸显“旅游+金融”主题;使用体验上,网点应充分结合人工智能技术,以自助服务为主导;产品服务上,网点应紧密贴合旅游市场,明确定位,体现服务特色。
《实施意见》逐步引导信贷资源向旅游消费产业倾斜。以信贷结构调整为契机,引导各银行机构紧密结合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时调整信贷计划和管理制度,根据旅游消费中心的建设进程不断改进和完善风险评价指标,逐年加大旅游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扩大旅游产业的信贷投放覆盖面,将旅游产业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方向。
《实施意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旅游公共设施和旅游消费商圈建设,精准对接旅游重点工程和项目。引导银行机构建立健全旅游全产业链服务机制,针对景点景区的运营特点推出收费权等权益类质押贷款,探索基于在建项目抵押的授信模式,提供更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开展股权、债权融资,推动旅游企业的并购重组和旅游上市企业引进,加强旅游产业资源整合,逐步打造多层次、多渠道的旅游产业融资体系。全力支持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打造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和共享农庄等地方特色品牌。
《实施意见》还引导银行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计划,鼓励信贷资源优先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旅游业,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服务效率。鼓励商业银行创新融资抵押方式,如针对旅行社等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但缺少合格抵押品的小微企业探索开发应收账款质押和信用类信贷产品。通过政银保、贴息等扶持政策切实减轻旅游消费类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负担,扶持旅游类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叶凯中认为,“金融+旅游”十三条措施的出台,彰显了三亚进一步开放旅游消费领域,建设国际一流旅游消费中心的决心。据悉,随着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推进,三亚市政府正加快部署多个旅游消费项目,意在打造业态丰富、品牌齐聚、环境舒适、特色鲜明、生态良好的国际旅游消费胜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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