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入职体检不得测妊娠
2019-06-27 14:07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北京市人社局等27日下发通知,要求引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
中新网客户端6月27日电(李金磊) 北京市人社局等27日下发通知,要求引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编辑: 运营BX01 ]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