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滚动 >

北京: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入职体检不得测妊娠

2019-06-27 14:07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北京市人社局等27日下发通知,要求引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

  中新网客户端6月27日电(李金磊) 北京市人社局等27日下发通知,要求引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编辑: 运营BX01 ]

中国金融领域第一媒体

更多服务
友情链接

京ICP备11011451号-1

举报热线:(010)12377

举报邮箱:xinhua_ljzjr#ljzjr.cn(#替换@)

合作QQ:1447260813

中国金融时报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 - 2018 ljzjr.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