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出第一张“告知承诺制”施工许可证
中新网海口6月26日电 (黄艺)海南省第一张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的施工许可证26日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出,受惠项目是海口市康安学校(含幼儿园)。
日前,海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全省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海口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向施工许可申请人解释相关政策。 黄艺 摄
《通知》指出,自印发之日(6月24日)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试行期一年。施工许可部门1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许可,通过批后核查,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海口市康安学校项目代建单位海口佳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傅哲敏表示,26日10时该公司向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相关资料,当日下午2时即拿到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审批大大减轻了企业的人力成本,有助企业合理、合法、有序地推进工程建设。
据了解,告知承诺审批制的程序为:施工许可部门一次性告知施工许可申请资料;申请人对具备施工条件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书面承诺并提交施工许可申请;施工许可部门受理申请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示;施工许可部门进行批后核查。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张新鹏介绍,该举措海南走在全国前列,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意味着政府的管理思路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
“企业提供承诺,政府加强监管,对施工事项予以核实,如果提供虚假承诺,后续会有严厉的处罚措施。”张新鹏说。
据介绍,施工许可部门在作出施工许可三个月内,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所有项目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施工许可条件、存在虚假承诺的,施工许可部门可采取责令停工整改、撤销施工许可证、规定建设单位及其在琼母公司5年内不得采用告知承诺制申请施工许可、列入诚信“黑名单”等监管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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