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警方受理奥克斯以格力损害商誉为由的报案
回应格力举报信,奥克斯以损害商誉为由报案:宁波警方已受理
6月10日晚,针对格力电器对奥克斯的公开举报,奥克斯通过官微发声明指责格力此举“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6月11日,澎湃新闻()从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公安分局独家获悉,该局6月10日受理了奥克斯集团关于被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报案,将根据事实依法调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6月10日,格力电器通过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文,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名举报竞争对手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指后者生产销售的空调产品不合格,希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能核实查处。
格力电器称,众多消费者此前曾向该公司反馈奥克斯空调价格便宜但耗电量很大的意见,经该公司实验室(获得CNAS认可,具备检测资质)实测,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以下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格力电器称,经该公司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其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生产销售此类产品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政策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格力电器列出的奥克斯产品具体型号包括:KFR-25GW/NFW+3、KFR-35GW/NFI19+3、KFR-25GW/ZC+2、KFR-35GW/HFY+3、KFR-35GW/NFW+3、KFR-25GW/NFI19+3、KF-26GW/NFA1+3、KFR-35GW/ZC+2等8个型号。格力以KFR-25GW/ZC+2为例,标称能效比3.59(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第三方实测值仅为2.68,远达不到3.40的国家二级能效标准,距离3.20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有较大差距。不排除其他在售型号也存在类似问题。
格力电器称,目前,上述产品仍通过主流电商平台及实体卖场销售。据奥维云网公布的中国空调电商市场零售额TOP20机型排行榜数据统计,仅KFR-25GW/NFW+3、KFR-35GW/NFW+3两款机型产品2018年线上零售额就高达16.71亿元,销售量近百万台套。
6月10日晚,奥克斯官方微博发布《奥克斯空调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所谓举报信的声明》,称“格力既非消费者又非国家监管部门,其声称消费者向其举报我司产品问题,明显不合情,不合理,漏洞百出。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奥克斯在声明中援引奥维云网公布的数据称,今年一季度奥克斯空调线上销量增长56%,格力空调下滑11.6%。
“奥克斯作为一家有责任、有担当的企业,产品质量过硬,性价比高,连续多年线上销量、好评率均第一。我们愿意接受广大消费者和国家相关部门监督检査。”奥克斯在声明中称,“对于格力的不实举报,我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依法保护我司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澎湃新闻注意到,该声明中,奥克斯并未说明报案的案由。
随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回应举报称,对此高度关注,已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将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法依规做出处置,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6月11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回应澎湃新闻称:“格力电器公司实名举报奥克斯空调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事件关涉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该协会对此高度关注。中消协称该事件已引起广大消费者的担忧和不安,也引起有关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该协会期待尽早给出结论。同时,中消协呼吁相关经营者始终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为消费者提供品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6月11日下午,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前述实名举报事件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