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年到粤创业 与广东青年同享扶持政策
中新网广州5月27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7日消息,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显示,到粤创业的港澳青年可与广东本省青年同等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扶持政策。
该通知显示,广东将加强遴选港澳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资助;积极与港澳沟通,将港澳科技创新基金、青年发展基金等优惠政策措施覆盖至在粤创业的港澳青年。同时,在基地设立“港澳青年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融资支持方面,该通知提出,设立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并覆盖创业全阶段的母基金和配套子基金,使更多资金专项投资于港澳青年初创期、早中期项目;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在基地创业提供贷款和贴息支持;与港澳探索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专项机制,为港澳青年创业提供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
该通知显示,广东将加大对平台载体建设资源投入,珠三角9市通过新安排土地、盘活闲置厂房物业、改造现有孵化场地等方式,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载体建设;鼓励粤港澳三地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鼓励现有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区域性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开辟拓展专门面向港澳青年的创新创业空间。
在满足港澳青年多层次住房需求方面,该通知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租住人才住房、入住人才驿站;将入驻创新创业基地中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纳入当地公租房保障范畴;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该通知提出,广东计划分两个阶段将基地打造成为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活力区、融合发展示范区、安居乐业试验田。第一阶段(到2020年),在南沙、前海、横琴三个自贸片区分别打造南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前海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和横琴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充分发挥三个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实现港澳青年进入基地创新创业的政策障碍基本消除。
第二阶段(到2025年),上述三个基地辐射带动效应进一步发挥,珠三角9市各建设至少一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12+N”孵化平台载体布局基本建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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