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汽车消费维权有“五难” 应严惩违法行为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4月17日电 近期,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中消协17日召开相关主题座谈会,并提出“汽车产品应合格交付,PDI规则不应限制消费者权利,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等四点意见。
2016-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数据显示,汽车产品(含零部件)的投诉从1.5万件/年,上升至1.9万件左右/年,投诉解决率有所下降。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售后服务、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金融服务问题等。
中消协表示,汽车消费维权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营者巧立名目,消费者辨识难;二是经营者不提供凭证,消费者取证难;三是产品质量出现纠纷,消费者鉴定难;四是经营者推诿扯皮,消费者协商难;五是维权涉及问题复杂,消费者投诉解决难。
近年来全国汽车投诉情况和近期发生的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凸显了当前汽车消费领域维权难的现状。结合奔驰车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投诉问题,中消协提出以下意见:
一、汽车产品合格交付,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交付合格产品是经营者的合同义务,三包规定是后合同义务,两者不应混同。实践中,一些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不合格车辆,却以汽车三包规定为由拒绝承担退货责任或相应赔偿责任,有违法律规定。
二、PDI规则属于行业自律规范,不应限制消费者权利。对于一些PDI检查流于形式,造成交付车辆存在各种问题的经营者,应加强行业自律予以规范。同时,企业联合制定的PDI规则属于行业自律规范,不应对消费者实体权利做出限制,应根据消费者诉求,结合有关实践争议案例进行修改完善。
三、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当前汽车销售服务中,存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等问题,有些经销商代办业务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多收上牌费、金融服务费,还不开具发票,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惩处。
四、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诚信、快捷解决消费纠纷。交付产品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的,经营者还负有举证责任。拖延推诿、强势霸凌,不仅要受到法律严惩,更会失去消费者信任。
中消协称,下一步,将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问题:
第一,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强化汽车领域的商品和服务监督;第二,聚焦汽车消费问题,推动相关立法完善;第三,拓宽、畅通投诉渠道,中消协将探索建立汽车消费专业委员会;第四,对于重大、典型侵害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综合运用调查、约谈、反映、建议、揭露批评、诉讼、信用公示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有力遏制经营者不法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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