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智能+”催生的新机遇 培育更强劲新动能
抢抓“智能+”催生的新机遇 培育更强劲新动能
□ 张铭慎 张于喆
当前,世界各国普遍认为新一代人工智能有望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我国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了“智能+”,并提出“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与互联网技术相比,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具有更强的潜在颠覆性,“智能+”有望成为培育更强劲新动能的新路径,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成为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在此背景下,应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大意义,理解“智能+”的深刻内涵,抢抓“智能+”催生智能经济形态的新机遇,促进其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 “智能+”不是“互联网+”的简单升级
从所依赖的关键核心技术、所拥有的价值创造方式、所产生影响的广度深度来看,“智能+”不是“互联网+”的简单升级,而是在一条全新技术轨道上呈现的新范式。
从技术本质看,“智能+”与“互联网+”所依赖的关键核心技术不同,计算科学的发展以及智能技术与互联网的融合,使“智能+”拥有了远超“互联网+”的发展潜能。人工智能与互联网分别是“智能+”与“互联网+”所依赖的关键技术,两者的发展路径不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相互独立存在。比如,人工智能是在计算机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萌芽的,神经网络、机器学习、遗传算法的提出也早于互联网;“互联网+”往往是计算机被动接受一定规则,“智能+”则是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予计算机和人一同制定甚至自己独立设计规则的能力,使“人人互联”走向“万物互联”和“万物智能”。
从经济特性看,“智能+”与“互联网+”的价值创造方式不同,“智能+”超越了“互联网+”带来的范围经济、规模经济和网络外部性,将通过智能感知、自主预测等塑造出一个更加智能化的经济形态。“互联网+”的本质是在价格机制、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增加网络机制,企业不仅可以依托互联网平台扩大商品服务品类、拓展销售渠道,实现更为显著的范围经济与规模经济,还可以借助平台的网络外部性等实现更大规模的价值创造。“智能+”则使更多主体以智能化的方式连接,不仅能催生新的智能化平台深化“互联网+”所具有的经济效应,还能通过智能感知、自主预测促使需求侧和供给侧即时响应、精准匹配,使生产、消费、收入和分配等主要环节更加畅通,最终实现对有限生产要素的最优化利用。
从影响程度看,“智能+”与“互联网+”产生的影响在广度和深度上也不同。“智能+”不仅能覆盖互联网不能“+”到的领域,还能实现智能技术对社会生产活动和关系的全新赋能,在影响的广度和深度上将远远超过“互联网+”。比如,只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才能在自动驾驶、语音交互、无人机运输、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等方面真正发挥作用。更重要的是,“智能+”让网络中的节点具有更强大的能量。在分布式计算的情境下,网络中的所有节点都将具有更强大的感知、反馈、协同和预测能力,这极有可能为提升社会治理效果、优化改革设计和实施找到新路径。
● “智能+”可催生智能经济形态
“互联网+”更多地是通过信息连通、资源共享和市场触达,释放出强大的经济与改革红利。而“智能+”则有望形成以人工智能为核心技术的智能经济,通过催生智能经济形态形成更强劲的新动能。
“智能+”可强化数据驱动。数据驱动的核心是将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通过持续有效的挖掘迭代不断推动创造新价值。“互联网+”之前,由于缺乏数字化手段,数据收集和挖掘都受到了明显约束。“互联网+”有力推动了数据量的爆发式增长,但在挖掘数据进而提炼成有用信息并转化为知识方面尚且存在问题。相比而言,“智能+”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使系统模仿人类应用信息和知识进行自主决策,并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更进一步推动对数据的智能开发利用,实现了服务对象的精准化、产品服务的多元化和商业模式的个性化,由此推动更多的数据驱动型创新加速向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拓展,催生出大量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智能+”可优化人机协同。“互联网+”之前,主要是以人的体能驱使机器实现低水平人机协同。“互联网+”拓展了人所能触达掌控的范围,信息技术使人的智能以编程的方式进入机器,人机协同效率有所提高,但流水线上的“人为物役”也降低了其和谐程度。相比而言,“智能+”通过赋予机器自我学习能力实现人机无障碍沟通与更高效匹配,在解决问题和提升效率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人机关系更加平衡统一、和谐高效,推动人机协同走向以人的智能为主驾驭机器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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