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典型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典型案例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记者赵文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5日发布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30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北京市查处神州翔龙(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天津市东丽区查处天津百乐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虚假宣传案;山东省蒙阴县查处中鼎恒发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组织策划网络传销玉足液案等。
在这些案例中,有的案例对外宣称“鳄鱼终生不得癌症”“鳄鱼血清可以杀死艾滋病病毒”等与事实不符的广告宣传语。有的虚假宣传称“富硒麦芽粉,同类产品含硒最高,科学安全,防癌抗癌”等用语。有的虚假宣传称“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驼鸟油抑菌软膏”“破壁松花粉制品”等产品可治疗各种疾病。有的案例明示或暗示治疗仪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等广告内容。有的案例在产品宣传中使用了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词语。有的案例在营销过程中,采取刻意隐瞒、混淆等手段,有目的、有组织地在互联网下载、拼接、伪造、编辑所售产品具有治疗中老年疾病及提高中老年生理机能等功效,通过赠送麻油、醋酱、清洁纸等小件生活用品吸引中老人群体聚集,并通过健康讲座的形式向中老年人群进行宣传推介。而后,再通过营销人员分类筛选、对点服务、重点攻关等形式,向中老年消费者兜售宣称有疾病治疗功能的普通食品,以达到牟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根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从2019年1月8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部署为期100天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对“保健”市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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