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职工技能、落实企业责任 补齐高危行业安全短板
提升职工技能,落实企业责任
补齐高危行业安全短板(政策解读)
本报记者 韩 鑫
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如何?怎样补齐高危行业职工安全素质的短板?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为何培训?
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不足,成为高危行业“发展之痛”
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传统高危行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但长期以来,较为严峻的安全形势成为高危行业的发展之痛。
“当前,一些事故暴露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不足的短板。”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司长裴文田分析,其中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职工队伍文化水平偏低。据统计,在我国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烟花爆竹等5个行业约1800万从业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达到34%,其中仅20%左右的人员接受过正规职业技能培训,比全国平均水平低约10个百分点。
“零基础”务工人员占比高。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一大批安全技能“零基础”的进城务工人员成为产业工人,在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中占比达到40%左右。特别是在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企业,而这些小型企业事故占有关行业事故总量的80%以上。
安全培训不到位。尤其是一些中小高危企业自身无培训能力,又舍不得投入经费送出去培训,不培训、假培训、低标准培训的问题突出。
“传统高危行业是基础性产业,补齐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短板是必须迈过去的坎。”裴文田表示,要利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契机,通过严把新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关,重点开展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将安全生产知识贯穿职业培训全过程,以从源头上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谁来培训?
以企业为培训服务主体,以产教融合建立长效机制
《意见》提出,要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自主培训,要求没有能力的企业委托有能力的单位提供培训定制服务。为什么要将企业作为实施主体?
“企业是用人的主体,最清楚需要什么人才、培训什么技能。”裴文田说,过去一些安全监管部门包办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有些授课内容脱离岗位操作环境、脱离现场风险和隐患,使培训成了好听不中用的“花架子”,讲的都对但都不管用。
此外,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即使委托专业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服务,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企业自身承担。也就是说,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可以委托,但培训到位的责任无法推脱,由此倒逼企业选择高质量的培训机构提供服务。
对于自身没有培训能力的中小微企业而言,应该如何落实培训?
根据《意见》,对于其他不具备能力的企业要委托有能力的企业或机构,提供长期、量身定制的培训考核服务。对此,就要求受委托的机构必须走入企业,根据现场实际,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考试内容,不能“一个通用课程打天下”。
为建立培训长效机制,还将积极推动产业和教育融合。据了解,目前我国共有高职院校1418所、中职学校1.02万所、技工学校2379所。要通过政策激励,引导他们为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服务。
针对煤矿企业,国家煤矿安监局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有关负责人孙洪灵介绍,“下一步将推动加强煤矿企业与对口学校的校企联合,大力推进订单式培养、委托培养等,到2021年底,力争煤矿企业要基本实现变招工为招生。”
怎样落实?
高危企业享培训资金税收优惠,普惠政策支持职工培训
大规模开展培训是否会加重企业负担,如何才能调动企业积极性,让政策真正落地?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回应,《意见》在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宏观层面,考虑各地物价水平和失业保险基金规模的差距,联合制定具体培训补贴条件和标准。企业层面,企业足额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将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除企业之外,高危企业职工要想参加培训也能享受补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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