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环境治理行动方案:到2022年底污水处理率97%以上
资料图:污水处理厂。 中新社记者 张远 摄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达到99.7%,北京城市副中心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方案》进一步提出,全市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5%以上;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得到有效巩固,污泥产品本地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方案》明确,加快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以水源地周边村庄、新增民俗旅游村庄、人口密集村庄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解决900个左右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结合农村户厕改造,采用收集运输处理等方式解决人口较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
《方案》强调,开展小微水体整治。开展道路边沟、农村地区沟渠和坑塘等小微水体普查,建立台账,明确小微水体所有者、使用者和管理养护者整治管护职责。按照污水、垃圾、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户厕改造、土地整理、小微湿地建设等协同推进的原则,根据小微水体不同的使用功能,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基本实现无污水排入、无集中漂浮物、无垃圾渣土、无臭味、无违法建设的“五无”目标。
《方案》要求,加强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包括雨污混接错接治理、调蓄设施建设、排河口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城镇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利用3年时间,新建污水收集管线740公里、再生水管线101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82公里,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站)9座,新建(扩建)再生水厂1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万立方米/日。推进粪便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理。
同时,进一步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包括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强排水管网运行监管、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加强水体及岸线垃圾治理、加强水环境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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