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脱节:保了生态,保不了发展
一位致富带头人在苗圃基地内带领贫困群众种植云杉 刘东君 摄
当前在一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还较为突出,尤其是一些自然保护区域,既是脱贫攻坚的“硬骨头”,也是生态保护的重中之重。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亟待破解。
“守着水源没水吃”
地处云南省寻甸县甸沙乡海尾村的清水海是昆明市的水源地,为了保护水资源,海尾村85%的土地都已退耕还林。此前,当地通过“天保工程”“市级农改林”来补贴村民,但由于“天保工程”补贴到期、“市级农改林”补贴较少,部分村民有不满情绪。
“有邻居说如果没有补贴,就上山砍树。”海尾村村民陈兴忠说,他是靠种亲戚家的地来维持生活,各类林补减少后,生活并不好过。
“为了保护水源地,我们在径流区叫停了大规模的农业种植。”海尾村村主任陈兴所说,大家在保护生态的同时,并没有享受到多少生态红利。部分村民生活在海拔2400多米的山上,旱季时饮水都有困难,“守着水源没水吃”。
“全县面积近1400平方公里,但有近480平方公里被划定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贫困县威信县一位干部说,按照区域划分,县城都在保护区内,这导致很多产业项目无法落地,而没有产业切实带动,巩固脱贫成效比较困难。
生态与产业不可兼得?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禁止任何单位、个人进入,旅游经营活动也被明令禁止。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域则只准进入者进行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同样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与此同时,这些地区普遍面临经济总量较小、产业薄弱等问题,脱贫增收、改善民生的任务颇重。而面对自然生态保护的红线压力,不少扶贫项目、资金面临有政策但难落地的尴尬。道路建设、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扶贫刚需项目,触碰生态红线的风险不小,有的发展起来的项目已被责令整改拆除。
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西部一些贫困县依托生态优势,大力挖掘乡村旅游资源,推动致富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红线内外两重天”。
一些地区在生态红线之外,农家乐、乡村民宿等产业发展红红火火,路网拓宽加密,饮水、用电等基础设施日益便利;但地处生态红线内的自然保护区,则显得“冷冷清清”,村社新修、维修道路、改造农房、发展产业等都受到严格限制,不少群众内心觉得“政策不公平”,意见比较大。
更为严重的是,过去在划定自然保护区时,有的地方为了获得国家相关政策支持、补助,一定程度上存在自然保护区面积划定随意、面积过大等问题,甚至有些人口密集的城镇、村社也被纳入自然保护区范围,更加剧了扶贫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
生态补偿施策还需细化
红线内外两重天,矛盾怎么缓解?据了解,生态补偿是缓解矛盾的重要制度安排,不过一些基层干部认为,目前该安排的细化落实还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补偿投入不足,补偿范围窄、标准偏低,难以完全体现重点生态功能区为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做出的贡献。以林业领域的天然林保护为例,在一些地区,按照政策,群众种植生态林,一年仅有每亩15元的管护经费;种植经济林的,还无法享受生态补贴。增绿之后如何“守绿”依然存在不小的难题。
二是补偿方式简单,主要集中于中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一途,缺乏流域间、区域间横向生态补偿。碳汇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还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难以惠及多数保护区群众。
基层干部建议,对于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新产业,应该着眼于地方资源禀赋和承载能力,引导企业合理布局,让重点生态功能区域也能夯实发展前景可持续的产业基础。
另外,应支持贫困地区绿色发展,不能一味盼着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输血”,要靠新兴产业培育实现自我“造血”。在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同时,推动生态友好型产业的发展布局,这样地方摆脱贫困、绿色发展的道路才会走得更平稳。(半月谈记者 李松 杨静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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