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建立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
查询个人医保信息、异地就医结算将更方便
我国将建立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
本报讯(记者李丹青)6月27日,国家医保局“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窗口上线试运行,这意味着我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进入实施阶段,未来将统一规划、统一分类、统一发布、统一管理制定各项医疗保障标准,推动标准实施,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标准化体系。随着统一信息化系统的建成,查询个人医保信息、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也将更方便。
当前,异地就医结算等工作全面铺开,但由于全国的数据编码、医保报销目录不统一等,常出现信息不匹配等问题,给患者带来诸多不便。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运行20多年来,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化体系,难以适应医疗保障治理现代化要求。为此,将建立国家医保局主导、相关部门认同、各地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形成与医保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体系。到2020年,在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逐步实现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等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
国家医保局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基础共性标准,形成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共建共享、相关部门单位衔接交换的“通用语言”。包括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统一标识、档案管理规范等,以及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涉及的网络安全、数据交换、运行维护等技术标准;优化快捷高效、方便实用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披露、个人信息查询等公共服务规范,医疗保障经办部门与定点医药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协议管理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标准、服务项目标准等。
“前期要重点开展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4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测试使用,及时总结经验,为其余11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全面实施提供可行做法和示范引领。”这位负责人介绍,将按照先试点完善、再推广普及的方式,稳妥推进各类医疗保障标准的贯彻实施。
同时,将完善覆盖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业务经办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等工作规范,包括审核结算支付、转移接续、异地结算、支付方式管理等基金管理和经办业务规范,经办机构建设、经办人员行为等经办体系建设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与价格以及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管理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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