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审计报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中新网北京6月26日电 (梁晓辉 蒋涛 黄钰钦)中国国务院26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一份审计工作报告说,经对52个地区政府债务情况审计后发现,有关地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违规举债势头得到遏制,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当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报告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在防范化解风险相关审计情况部分,报告重点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情况、扶贫审计情况、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情况进行总结。
报告说,对18省本级、17市本级和17县共52个地区政府债务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有关地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违规举债势头得到遏制,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但审计发现,有16省未按要求对困难较大的市县制定风险应急预案;32个地区上报的债务数据存在漏报、多报等情况;11个地区有170.78亿元(人民币,下同)存量隐性债务没有制定化解措施,有些地区制定的债务化解方案缺乏可行性;35个地区有290.4亿元债务资金因筹集与项目进度不衔接等原因闲置,其中22个地区114.26亿元超过1年。
有关金融风险防控情况,报告说,总的看2018年以来宏观杠杆率有所下降,金融各市场走势可控,信贷资源配置有所优化。但仍发现部分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未有效化解,一些金融领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小额贷款公司等11类由地方实施金融监管的机构中,有5类未制定专门监管规则、5类监管规则不够明确。
有关扶贫审计情况,共审计了296个贫困县(其中深度贫困县94个),抽查2372个乡镇、7346个行政村,走访2.61万户家庭,涉及单位4729个、资金1268亿元。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加大投入,积极推进扶贫重点任务,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此次审计发现问题金额占抽审资金的比例,较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少数地方擅自拔高或随意降低脱贫标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市县扶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不佳。(完)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