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进赣江流域监管改革试点 覆盖51个县市区(图)
中新网南昌6月25日电 (吴鹏泉 吴晓清)“作为全国3个流域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我们在全国率先印发在赣江流域开展按流域设置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实施方案,覆盖8个设区市51个县(市、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处长熊蔚宏25日在该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流域改革是国家以解决流域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突出问题为导向,开展的探索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增强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实现流域环境保护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的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江西重视生态环境体制改革,将其作为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抓手来谋划,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环保垂改、流域改革、综合执法改革等。
据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肖玉介绍,赣江流域是国家选取开展先行先试的三个省内流域试点之一,为解决上下游、左右岸利益不一致以及监管执法能力薄弱等问题,江西建立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
熊蔚宏进一步解释称,该省设立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协作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重大规划计划,统筹协调处理重大水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统筹设立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流域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协调解决流域内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指导流域内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
肖玉表示,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下一步将研究制定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划、法规、标准和生态保护补偿方案,制定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立流域生态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体系等,着手落实建立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五统一”。
赣江是江西最大河流,也是长江主要支流之一。数据显示,今年5月,该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3.0%;主要河流中,河流水质均为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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