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成为长三角等重点区域首个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省份
中新网杭州6月24日电(钱晨菲)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去年该省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成为长三角等重点区域首个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省份。
公报介绍,2018年浙江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3.7%;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省控断面占84.6%;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90.3%;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5.3%,PM2.5浓度平均33微克/立方米;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
2018年,浙江制定实施了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方案,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战告捷。其中,蓝天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浙江成为长三角等重点区域首个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省份;该省包揽长三角41个城市秋冬季PM2.5改善幅度前7名;完成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项目100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1075个、涉气“散乱污”企业整治5500家。
在用零容忍、严查处的态度践行打造“环境执法监管最严省份”承诺方面,去年浙江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113件、罚款10.79亿元、移送公安案件733件、行政拘留402人、刑事拘留556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污染源25266家次,查处违法问题1138起;落实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制度,公布73家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业。
根据公报,近岸海域环境问题较突出是浙江面临的挑战之一。该省近岸海域水体总体呈中度富营养化状态,一、二类海水占39.6%,三类海水占17.6%,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42.8%。在生物生存环境和贝类生物体质量方面,与上年相比,潮间带生物生存环境总体稳定,多样性指数略有下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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