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湖之省”湖北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86%
中新社北京6月19日电 (记者 马海燕 张芹)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19日在北京表示,“千湖之省”湖北以压倒性力度狠抓长江环境保护,湖北长江水质总体稳定、持续改善,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86%。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日举行“长江经济带建设与湖北高质量发展”发布会。蒋超良介绍说,为了保护好长江母亲河,湖北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缔各类码头1211个,清退岸线150公里,岸滩复绿1.2万余亩,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115家。
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张畅 摄
据了解,长江在湖北境内绵延1061公里。湖北是长江干流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是三峡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所在地,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国家的重要生态屏障。
湖北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长江生态修复取得初步成效。留白增绿修复岸线生态,统筹实施长江岸线资源清理整顿、两岸造林绿化等工程,清退港口吞吐能力1.56亿吨,关停封堵或并入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181个,岸滩岸线生态复绿800多万平方米,长江两岸完成造林绿化60.04万亩,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地344个。
蒋超良说,湖北把全省22.3%的版图面积纳入了生态红线的保护范围,4230条河流、755个湖泊实现河湖长制的全覆盖,长江绿色生态廊道正在形成。
蒋超良表示,湖北在长江生态修复将做好三件事:一是全生态链修复,抓好长江、汉江、清江的主要流域和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大别山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修复;二是全方位施策,采取“拆、堵、关、停、限、治、补”等综合措施防治水污染,集中整治不达标断面;三是全责任制覆盖,为长江大保护提供最严格的保护标准和政策保障。
据悉,湖北已经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开展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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