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中国 >

弘扬“上海精神”,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新发展

2019-06-14 15:47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弘扬“上海精神” 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新发展 上海合作组织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具有强大生命力

  弘扬“上海精神”

  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新发展

  上海合作组织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广阔发展前景。去年青岛峰会上,各方共同描绘了上海合作组织进入历史新阶段的发展蓝图。今年比什凯克峰会是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的新起点。

  2019年6月,习近平主席在接受俄罗斯媒体采访时对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前景作出上述评价。

 

  2019年6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将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今年,上合组织迎来了18岁生日,正逐渐走向成熟,比什凯克峰会正是在这个历史性阶段召开,其重要意义在于进一步凝聚共识、求同存异,筑牢团结互信的基础,推动平等互利合作,使上合航船继续扬起“上海精神”的风帆,驶向共同发展的辉煌彼岸。

  区域经济合作捷报频传

  上合组织成立以来,一直秉持“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符合各成员国共同的发展利益,在经贸领域取得令人瞩目成就。

  贸易快速增长

  2018年我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总额达2550亿美元,同比增长 17.2%;中方出口1639亿美元,同比增长9%,中方进口911亿美元,同比增长17.8%。其中,中俄贸易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2019年1-4月,中国与上合组织各成员国贸易总额772亿美元。中国与各成员国贸易商品结构逐渐优化,机电产品和机械设备的比重不断提高。

  投融资合作成果丰硕

  截至2019年4月底,我国对上合组织成员国各类投资总额逾870亿美元,多个大型能源、矿产和工业制造项目顺利推进;我国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工程承包累计合同额达到2378亿美元,累计营业额达到1773亿美元。一大批公路、电站、管线工程成为区域示范性项目。中国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建有7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有效带动中国与各国产能合作,产业聚集和示范效应逐步显现。

  互联互通进展显著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生效,中吉乌公路全线贯通,中国-中亚天然气管线和中哈、中俄原油管道建成运营,中欧班列常态化高效运行,上合组织区域内初步形成涵盖公路、铁路、油气和通信的复合型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拉紧成员国间的利益纽带。

  落实青岛峰会倡议成绩显著

  2018年6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山东青岛成功举行。青岛峰会以来,商务部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在青岛峰会上提出的各项重要经贸倡议,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上合组织国家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口博览会是习近平主席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面向全球主动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上合组织国家踊跃参加首届进博会并取得丰硕成果。据统计,共有来自上合组织国家(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的388家企业参加了企业展,参展面积达1.28万平方米,总成交额超过13.5亿美元。

  二是支持山东青岛建设“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商务部会同山东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支持青岛举办上合组织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推动示范区扩大自上合组织国家招商引资和优质商品进口。

  三是认真落实各成员国元首发表的《关于贸易便利化的联合声明》。目前,中方正在推动各方商签《上海合作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探讨推进区域贸易制度性安排,以实际行动维护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体制。

  上合组织经贸部长会议机制

  上合组织经贸部长会议机制于2002年5月正式成立并在上海召开首次会议。该机制负责协调和推动区域经济合作,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峰会和总理会议在经贸领域的决议。一般在总理会议前召开会议,为总理会议做经贸方面的准备。中方由商务部牵头,迄今已举行18次例行会议、2次非例行会议和1次非正式会晤。第19次会议将于今年下半年在乌兹别克斯坦举行。该机制推动各成员国在贸易、投资、互联互通、产能合作、电子商务、金融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贡献出坚实力量。

  上合组织简介

  上合组织起源于“上海五国”会晤机制——中、俄、哈、吉、塔5国加强边境地区信任和裁军谈判进程。成立于2001年6月15日,是世界上幅员最广、人口最多的综合性区域合作组织。目前8个成员国领土总面积约3400万平方公里,占欧亚大陆五分之三。人口总和超过30亿,占世界人口近一半。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18万亿美元,约占全球的20%。

  八个成员国

[ 编辑: 运营BX01 ]

中国金融领域第一媒体

更多服务
友情链接

京ICP备11011451号-1

举报热线:(010)12377

举报邮箱:xinhua_ljzjr#ljzjr.cn(#替换@)

合作QQ:1447260813

中国金融时报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 - 2018 ljzjr.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