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意见
本报北京6月11日讯 记者郄建荣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以及公开渠道,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按规范归档保存,并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管理制度,强化对全过程记录的刚性约束。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各地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视程度日益提高,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日益提高。但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执法过程不够规范等。
这位负责人说,“三项制度”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从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制度落实入手,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了基础性的统一规范。在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对规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2019年年底前,制定完成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权力和责任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相关配套规定,形成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并全面推行。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