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等30地试点“按病种付费” 医保支付方式有大变化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6月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相关通知,确定北京、天津、上海等全国30个城市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国家试点城市。这也意味着,医保支付方式从“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付费”的变革,将在全国更大范围内试点。
资料图:民众排队取药。中新社记者 张添福 摄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部署北京、天津、河北邯郸、山西临汾、内蒙古乌海、辽宁沈阳、吉林省吉林市、黑龙江哈尔滨、上海等30个城市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国家试点。
“按病种”怎么付?
一种疾病的诊疗费用“打包”作为支付标准
按照中央的改革设想,探索建立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体系作为突破口,建立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什么是DRG付费体系?它是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诊断相关组,然后决定医保支付。简单地说,就是将医保支付方式从“按项目付费”转变到“按病种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这两种付费方式有何不同?“按项目付费”,简单地说就是按诊疗项目付费,如尿常规一项多少钱、血常规一项多少钱。而“按病种付费”则是将一项疾病的诊疗费用打包、定价,以作为医保支付的标准。
“按病种付费,是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制定出每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医保机构按这个统一标准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比如,白内障,根据合情合理的医疗资源消耗,制定出它总共需要花多少钱来治。”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副院长孙丰源向新京报记者介绍,“按病种付费”是医改的关键,不仅可以降低医保支付,还可以推动全国医保标准的统一。
为什么改?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关键:“保命钱要省着花”
为什么要改革“按项目付费”的支付,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此次《意见》明确提出,改革的一个目的在于“医保基金的预算管理”,说白了就是有限的医保基金要“省着花”。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研究员向国春介绍,“按项目付费”,医院有多开药的动力,医保花的钱就会多;而“按病种付费”则可以起到一个疾病在医保支付的“总量控制”。不过,向国春也提出,一方面要推动医疗机构“节约成本”;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保障患者治疗的“含金量”,避免医疗机构推诿重病人。
一种疾病比如规定了医保最多支付3000元,那医疗机构会不会尽量少开药?对此,向国春认为,推动“按病种付费”的改革要完善监管,应该对每个病种提出一个规范的“诊疗路径”,加强医疗质量的监管,来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
改革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此次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的通知就特别提到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医保、财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以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为出发点,完善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如何试点?
进行“模拟测试”,分三步实现付费方式转变
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涉及面广,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对此次改革的试点也作了明确部署。
按照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会同财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成立试点工作指导组,同步建立专家团队。各试点城市成立由医保、财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试点领导机构。
同时,国家医保局明确,深圳市、三明市、克拉玛依市以及各省(区、市)应用DRG的医疗机构作为观察点单位。
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国家医保局要求,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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