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零容忍”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中新网贵阳5月30日电 (冷桂玉)2016年至2018年,贵州全省检察机关年均办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1400多件,起诉近1500件。
记者30日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以上消息。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未成年人犯罪呈多发趋势,且呈现犯罪低龄化、作案手段成人化、暴力化等特点。同时,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案件也频繁发生,奸淫、猥亵、虐待、遗弃、故意伤害等犯罪,严重侵害了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
贵州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保护救助被害未成年人。
面对如此严峻形势,贵州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过程中,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法律援助、身体康复等司法保护;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救助,积极解决其生活面临的困难。2018年,司法救助被害未成年人8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2余万元。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冷桂玉 摄
同时,贵州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2016年至2018年,贵州检察机关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依法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3349人,占涉罪未成年人的三分之一。三年不起诉未成年人1159人,占涉罪未成年人的五分之一,其中40名未成年人在检察机关的帮教下成功考取高等院校。
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重罪案件办理和帮教工作方面,对于少数涉嫌严重暴力犯罪、人身危险性大、矫正难度大的未成年人,贵州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惩处,依法批捕、起诉、建议判监禁刑,保持必要的司法威慑,采取刑罚手段进行教育矫治,2016年至2018年依法批捕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2173人,起诉2626人,657人被判处超过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约占未成年人生效判决的10%。
贵州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和自我防护工作,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开展“百名检察长任法治副校长,千名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检察官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教育引导在校师生、学生家长切实提升法治意识、自护能力和监护能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目前,贵州全省已有224名检察长(含副检察长)、1982名检察官及助理兼任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
会上,还发布了《贵州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6——2018)》和8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完)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