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严查“野鸡大学” 将向社会公布黑白名单
市教委将严查“野鸡大学”
将建立黑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本报讯(记者牛伟坤)招生季迎来“野鸡大学”出没高峰,欺骗性招生、强制性收费等行为严重扰乱教育市场正常秩序。为此,市教委日前下发《防范虚假招生行为 净化民办高校招生环境专项工作方案》,重拳出击进行整治。
市教委提出,一方面将防范各类未经许可办学的“野鸡大学”,比如无办学资质但有实质性招生和办学行为的机构,已经终止办学或被依法取缔但仍有网站活动的机构,假借公办高校名义从事违法办学行为的机构。另一方面,将依法查处民办高校与“野鸡大学”违规合作行为。比如,民办高校及其二级单位与无资质办学机构合作,开展各种违规招生或办学行为;民办高校在明知承租方开展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的情况下,仍然为其出租场地或提供其他便利;民办高校为无资质办学机构提供师资、管理等各种服务。
此外,对于民办高校的招生宣传也将进一步规范。以下行为将成为整治重点:学校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行为,例如承诺百分之百就业、承诺就业高酬、承诺百分之百考试通过率、夸大宣传中外合作办学等;学校招生广告、简章混淆或误导学生,例如混淆“学历”和“非学历”区别以及其他违背诚信宣传、侵害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等内容。
市教委介绍,今年本市继续实施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凡经市教委批准设立或管理的,持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2019至2020学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均要进行备案。同时,今年本市首次实行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告知承诺责任制,对混淆学历、夸大宣传等信息进行密集监测。在原有监测范围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对“高薪就业”、“保过学历”、“直通硕”等热频词进行实时监测。
同时,本市还将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白名单”,向社会公众公布查处的违规招生的民办高校“黑名单”,增强社会公众鉴别能力。在教育系统内部通报近年来涉及虚假招生的企业或个人“黑名单”,防止与之合作办学,并逐步建立民办高校信用管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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