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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五年规划》加强国有资产监督

2019-05-22 13:55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管好人民共同财富 加强人大依法履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史耀斌详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五年规划》加强国有资产监督 新华社记者 2019年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管好人民共同财富 加强人大依法履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史耀斌详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五年规划》加强国有资产监督

  新华社记者

 

  2019年4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委员长会议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以下简称《五年规划》),明确提出,经过5年努力,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理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为向全国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奠定坚实基础。

  日前,记者就《五年规划》有关情况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史耀斌。

  问:过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只针对立法工作制定五年规划,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制定五年规划,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人大常委会加强审议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于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对于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加强人大依法履职等,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新中国成立70年来,积累了丰厚家底,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由于国有资产规模大、种类多,底数还不完全清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正在深化推进,体制还不完全顺畅;人大监督所需的信息还不够充分。所以,实现《意见》要求的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努力。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贯彻落实《意见》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打基础、立规矩的关键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五年规划》,就是要把《意见》中主要制度设计作出阶段性规划,明确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引导性,确保这项工作稳步有序扎实推进。而且,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年度报告议题不同,呈现五年一个周期的特征,也需要对此作出总体性统筹规划。

  问:《五年规划》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怎样的总体目标?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答:《五年规划》提出,到2022年,要基本建立起报告范围全口径、全覆盖,分类、标准明确规范,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的报告体系;基本建立起符合国有资产类别特点、以联网数据库为依托、以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以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和整改问责为重要抓手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基本建立起横向协作与纵向联动顺畅有序、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主要以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报告的形式开展。《五年规划》提出,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政府部门不断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规范报告基本内容、扩大报告范围、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提高报告质量。

  为了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五年规划》对人大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研究建立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有效衔接机制,强化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加强跟踪监督和日常监督等。同时,还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县级以上地方建立报告制度,推进各级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信息联网,探索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联动机制。

  此外,《五年规划》还提出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立法,通过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决定、研究制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组织开展制定综合性国有资产(资本)管理法的可行性研究等方式,健全国有资产相关法律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的制度化、法治化。

  问:去年,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除综合报告外,还专项报告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请问,《五年规划》对于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年度报告议题是如何安排的?对改进报告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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