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等3人被决定逮捕
2019-05-16 17:54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何炳荣决定逮捕 浙江省嘉兴市委原常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何炳荣(副厅级
中新网5月16日电 据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浙江省嘉兴市委原常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何炳荣,浙江省绍兴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建设决定逮捕。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孟建伟决定逮捕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孟建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何炳荣决定逮捕
浙江省嘉兴市委原常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何炳荣(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何炳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建设决定逮捕
浙江省绍兴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建设(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建设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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