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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提“五不准” 明确强化监督工作纪律要求

2019-05-16 12:06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贾天勇 摄 具体来看,“五不准”具体包括不准违反组织纪律;不准违反工作纪律;不准出现不良工作作风;不准滥用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5月16日电(冷昊阳)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为严明纪律,树立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良好形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16日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了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五不准”,并公布纪律作风监督举报方式。

资料图:生态环境部。 贾天勇 摄

资料图:生态环境部。 贾天勇 摄

  具体来看,“五不准”具体包括不准违反组织纪律;不准违反工作纪律;不准出现不良工作作风;不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准违反廉洁纪律等方面。

  其中,每一项“不准”的具体规定都有较强的针对性,例如,不准对监督对象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口大气粗;不准向被监督地区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提出与监督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准参与或接受被监督对象和地方政府部门的接站、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等。

  根据公告,公众如发现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工作组成员存在违反相关纪律作风规定情形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可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邮箱:jb@mep.gov.cn;举报通信地址为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编:10003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在公告中称,为便于反馈信息,建议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个人信息等,我们将严格保密。

  另据媒体报道,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重点任务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7场标志性战役开展,包括两方面内容,一类是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开展常态化的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另一类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分阶段开展的强化监督工作,每年一次,分两个阶段进行。今年上半年的强化监督工作日前已经启动。(完)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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