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进扫黑除恶督导整改 做好“后半篇文章”
一问题一分析一整改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
□ 本报记者 马超 王志堂
2018年10月1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向山西反馈的督导意见中指出,一些地方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还不深入,对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案件高发领域的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不够。
督导意见反馈后,山西省委、省政府把抓好督导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迅速成立省委书记骆惠宁任组长、省长楼阳生任副组长的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省上下全力推进督导整改工作,坚决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
根据督导组反馈的意见线索,2018年12月6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整改方案,按照一问题一分析一整改的要求,我们将整改任务细化为39项具体措施,每项措施均明确了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反馈的58个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商黎光说。
点对点宣传群众敢举报
初夏的清徐县马峪乡西梁泉村一派祥和。
沿村干路行驶,“黑恶必扫,除恶务尽”等宣传标语不时映入眼帘。
“村干部到了家里三四次,给了好几份资料,粉的绿的都有,写的是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还讲村里梁某的案子,让我们发现情况随时举报。”听说《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扫黑除恶”,村民任丽娟打开了话匣子。
任丽娟所说的案子,是清徐县打掉的以梁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主犯梁某因非法拘禁被判处有期徒刑。
“以身边案子做示范,更容易让群众放下包袱敢于举报。”村党支部书记段钢贵告诉记者。
去年,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走访清徐时,发现有些群众不敢举报,心存畏惧。
为此,清徐县专门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除通过进村入企发放资料、利用村大喇叭、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外,还创新推出“点对点”宣传。
“就是让党员、村小组长、网格长入户点对点发放宣传资料,由群众签收,以县里和省市典型案例,面对面宣传发动,给群众壮胆儿,让大家站出来举报。”清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晓勇告诉记者。
据陈晓勇介绍,自中央督导以来,清徐县摸排收集的线索增长了295%。
剖问题补漏洞强化严惩
“必须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督导是对我市扫黑除恶工作的把脉会诊,要全面盘点,查找不足,实现自我提升。”针对中央督导反馈的泽州县办理程鹏涉恶集团案件中26名嫌疑人13名取保候审问题,晋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云峰连夜召开会议部署核查整改工作。
经查,2017年10月12日晚,犯罪嫌疑人程鹏让下属向李某利索要债务,并将其砍伤。在此期间,临时纠集黄某等6人等候助威。案发后,程鹏等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8年,泽州警方对程鹏案件进行深挖时,发现其于2016年7月23日纠集人员将李某某打伤。李某某当时既未报案也未做伤情鉴定。
随后,警方侦查发现,李某某当时也纠集了6人,只是未来得及动手。
由于黄某等6人未直接参与殴打,李某某等7人虽涉嫌寻衅滋事,但情节轻微,因此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018年9月11日,即程鹏案开庭之前,被取保候审的13名嫌疑人被泽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随后全部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为此,晋城市公安局要求,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要由侦办公安机关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市局扫黑办批准。
泽州县公安局举一反三,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及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情况逐案逐人进行了自查自纠。
深挖细查一大批“保护伞”
“保护伞”是黑恶势力的“七寸”。不痛打“保护伞”,黑恶势力就扫不净、除不绝。
针对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山西完善线索摸排机制、联点包案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
查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人员71人,覆盖公、检、法、金融、交通等多部门,涵盖市县乡村四级,挖出晋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孙泉,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干晋左,榆次区人民法院院长文建平等一批“保护伞”……这是省市纪检监察部门在晋中岳强重大涉黑案中交出的打“伞”成绩。
2018年,中央巡视组将岳强案线索移交后,晋中市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核实,并于3月8日对岳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