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致使防洪堤开裂 被告人一审获刑一年半
非法采砂致使防洪堤开裂100米
浙江龙游:被告人一审获刑一年半
检察官赴堤坝现场察看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林建平 蔡跃炜)非法采砂引起防洪堤裂缝,经浙江省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采矿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近日,这一判决正式生效。这也是浙江省首例以“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安全”作为非法采矿“情节严重”提起公诉的案件。
2017年8月,位于衢江北岸的龙游县团石防洪堤泽潭段“一条百米长的裂缝”引起了龙游县领导和水利部门的关注。
经水利部门调查,初步推断很可能与河道内采砂有关。龙游县检察院从2018年1月开始介入此案,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注重收集防洪堤开裂成因与危害后果、非法采砂数量与具体方位等关键性证据,最终查实了杨某非法采砂行为与防洪堤开裂之间的因果关系。
原来,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期间,杨某超越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陆续到属于堤坝保护区的河道内采砂,体量达9000立方米。这一行为导致该处防洪堤堤脚砂砾料长期大量缺失,引起堤坝防渗墙发生水平位移变形,护坡与马道分离拉开,形成百米长、二十厘米宽的裂缝,已危及堤坝安全。
今年2月19日,该院认为非法采砂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安全属于非法采矿“情节严重”,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3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被告人杨某当庭认罪,法院采纳全部公诉意见,当庭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判决后,杨某没有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据悉,该案系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安全”规定为非法采矿“严重情节”以来,浙江省首例适用该解释提起公诉的非法采矿刑事案件。
另据了解,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督促并支持县水利部门向杨某索赔,修复开裂的防洪堤,确保防洪堤坝的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范跃红 林建平 蔡跃炜
范跃红 林建平 蔡跃炜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