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经验共享 比学赶超
图为培训班分组讨论现场。本报记者 瞿芃 摄
4月1日至4日,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央追逃办、各省级追逃办成员单位和部分地市纪委监委的220余名学员,围绕推动新时代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充电”“加油”。
这是自2015年以来中央追逃办举办的第五次全国培训班,也是站在追逃追赃工作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新起点,面对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任务,及时进行的再动员再部署。
就在培训班开班当天,“天网2019”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开展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巩固战果,发出高质量发展“动员令”
培训班上,说起“天网2018”取得的成绩,参训学员深感自豪: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1335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07人,包括“百名红通人员”5名,追赃金额35.41亿元人民币……
数据的背后,是过去一年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
国家监委被增设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司法协助中央机关,首次以国家监委名义开展刑事司法协助;
首次在无双边引渡条约情况下,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瑞典合作启动“百名红通人员”乔建军引渡程序;
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成为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
首次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165名外逃人员主动回国投案,产生连锁效应;
……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本次培训班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查缺补漏,剖析梳理出追逃追赃工作面临的新的风险挑战。如,监察体制改革后,大量新增监察对象被纳入追逃防逃范围;有的地方追逃追赃手段相对单一,打法律战的能力不足;地下钱庄屡打不绝,跨境转移赃款日趋隐蔽;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人员和村干部监督相对薄弱,防逃压力较大。
“面对新形势新考验,要取得追逃追赃更大战果,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继续紧盯重点个案的同时,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能力建设、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实现从数量突破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一体化推进追逃、防逃和追赃。”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此,本次培训班围绕推动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通过专题授课、经验交流和业务研讨等多种形式,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帮助学员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增强本领。培训班还明确提出,今年是追赃工作年,要努力实现境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绝不让腐败分子继续享受赃款“红利”。
“这是我第三次参加培训,每一次都有新意,收获很大、提高很多。这次印象最深的,是做好基础工作、破除信息壁垒和加强能力建设、打造专业队伍的重要性。”交流讨论时,西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龚会才说。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培训班在课程之外,还穿插召开案件协调会。中央追逃办“见缝插针”同有关省份会商案情,相关领域专家亦在授课之余为地方同志提供专业指导,共同推进重点个案。
“今年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少学员告诉记者,培训班不仅课程设置紧扣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授课专家还以普通学员身份全程参与学习研讨和案件会商,为大家提供了沟通交流的便利条件,“特别是市州的同志,都是带着具体任务来的,正好借这个机会跟专家建立联系,进一步听取中央追逃办指导意见。”
明确方向,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今年是中央追逃办成立五周年,很多学员在讨论中都谈到,追逃追赃工作经过五年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必须走规范化、法治化的道路。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外遵守国际惯例和他国法律,对内依法调查取证、严格依法处置,这既是授课老师普遍强调的内容,也成为参训学员的共识。
“我想特别强调的是,国际执法合作也是一种外交活动。工作中一定要尊重对方法律、讲究证据,同时也要考虑大局。”连续四年登上培训班讲台的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尤小文说。
去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得以建立。在最高法刑二庭副庭长王晓东的授课中,缺席审判成为重点。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