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妖”不可救?155号文深度解码,区块链技术临危受
《贸易金融》记者张艺妍、陈美琪
众所周知,在P2P一地鸡毛后,供应链金融成为蜂拥而入的新风口。
供应链金融具有与产业高度融合的特点,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降低融资成本的一个有效手段。
基于此,供应链金融也被不少银行、大型企业甚至是上市公司所青睐。
金融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表示,供应链金融是比较好的概念,沿着产业链上下游提供金融服务,是很好的银行展业方式。
据Wind资讯统计,隶属于供应链金融概念板块的上市公司有32家,供应链金融创新已在各地“开花”,一定程度上有效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其模式也应有尽有。
公开资料显示,以应收账款为例,我国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已由2005年的不到3万亿元增加到了2016年的12.6万亿元,十多年增长了4.2倍,年均复合增速接近15%。
预计到2020年,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市场规模可达15万亿元左右,呈现一片蓝海。
但《贸易金融》记者发现,近两年,供应链融资风险陆续曝出,例如2018年华业资本子公司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应收账款债权出现逾期,发现债务协议造假。九有股份也因润泰供应链法定代表人跑路而踩雷。
其次,就在2019年7月,诺亚财富34亿踩雷承兴国际;中原证券2.4亿踩雷民兴医药的事件,均因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出现问题,引发市场一片哗然。
风生水起的供应链金融,原本应该“仙”,如今却变“妖”了?
155号文告诉你这四招不慎就变“妖”
供应链作为一个庞大的链条,其细分领域则有众多细节风险存在。
监管方为规范供应链金融发展,防止再次出现较高金额的爆雷事件,7月16日,银保监会下发155号文,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篮子综合金融服务。
其在规范创新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完善供应链业务管理体系、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控方面做出了更为细化的规定。
1、核心企业信用传递较差,结算业务问题显现
众所周知,供应链金融是依托核心企业信用,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但围绕核心企业并不代表核心企业不存在风险。
核心企业作为产业链上信用等级最高、融资成本最低的主体,信用情况常常被高估,但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一样,也存在相应的市场风险。其次,由于纸质票据流通性差且不可拆分,核心企业信用传递效果也较差。
155号文件明确规定,在依托核心企业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合作,推动核心企业为上下游链条企业增信或向银行提供有效信息,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健康发展。
对于上游企业供应链融资业务,推动核心企业将账款直接付款至专户。对于下游企业供应链融资业务,推动核心企业协助银行整合“三流”信息,并合理承担担保、回购、差额补足等责任。
在优化结算业务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的行业结算特点,以及不同交易环节的结算需求,拓展符合企业实际的支付结算和现金管理服务,提高供应链支付结算效率。
2、信用风险是爆发点,实施差别化资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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