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之间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16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为了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于近日使用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及债券转让平台购买了区块链应收款产品,该产品由浙商银行保兑,预期年化收益率4.40%;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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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浙商银行及中信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已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在该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公司财务部将与浙商银行、中信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该理财产品的存放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进展及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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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备查文件
1、浙商银行、中信银行业务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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