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欧盟先后发力,旨在推动区块链纳入主流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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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四月,欧盟和G20 作为两个国际性的经济组织先后发力,在区块链的监管上将进一步推进。
欧盟成立一个名为国际可信区块链应用协会的组织,以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广泛采用。以支持创新型区块链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G20 则在 20 国集团发表联合声明承诺监管加密资产之后,现在正准备在即将到来的峰会上制定加密政策。
我们不难发现,对于区块链的发展来说,国际合作监管势在必行,只有这样区块链才会被主流所采用。
//G20:准备规范加密资产//
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将于 6 月 28 日至 29 日在日本大阪举行。与会者包括 19 个成员国、欧盟、嘉宾国和一些国际组织。在成员国联合声明承诺监管用于“反洗钱”和“反洗钱”目的的加密资产之后,数家标准制定机构已提供资源,帮助G20 制定加密政策。据日本媒体报道,预计各国将在峰会上就新的加密相关规定达成一致。
今年 3 月,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了 20 国集团央行行长和财政部长会议,会议讨论了从国际贸易到全球基础设施投资的相关事宜,所涵盖的主题中也讨论了加密货币的监管问题。从那时起,G20 就已经开始深入研究降低加密货币市场风险的方法,并制定不会扼杀区块链创新潜力的监管规则。
20 国集团在上周提交给 20 国集团的报告中重申,支持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作为“全球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防扩散融资标准制定机构”。G20 还要求该组织澄清其标准如何适用于“虚拟资产活动”。FATF在回应这一请求时确认,“司法管辖区应对虚拟资产和相关活动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它承诺将在 6 月份发布新的指导方针,具体阐述如下:“至少,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应该被要求在其创建地或其营业地的司法管辖区注册或注册。”
FATF还建议“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应由主管当局/企业(而非自我监管机构)进行监督或监测”,“各国应就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提供国际合作”。
提交了一份报告,概述了每个成员国的加密监管机构。与此同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目前正在对银行对加密资产的直接和间接敞口进行量化影响研究。
此外,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全球证券市场监管标准制订者”制订了一个支助框架,以协助处理因首次货币发行而引起的国内和跨境问题,并制订了一个框架,以查明与加密资产的二次交易有关的风险。
G20 成员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墨西哥、韩国、南非、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土耳其、英国,美国,以及欧盟。下面是他们目前如何监管加密资产的摘要。
//欧盟:成立国际可信区块链应用协会//
4 月初,欧盟(EU)日前在官网上宣布,其将成立一个名为国际可信区块链应用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rusted Blockchain Applications, INATBA)的组织,以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广泛采用。
INATBA于上个月正式成立,是欧盟欧洲区块链合作关系的一个分支,其目标旨在“支持互操作性,制定规范,促进标准和监管融合,以支持创新型区块链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签署该宪章的 100 多名成员中包括了IBM、埃森哲(Accenture)和德国电信(Deutsche Telekom)等知名企业。区块链相关成员包括Iota、瑞波(Ripple)、ConsenSys和Sovrin基金会(Sovrin Foundation)。
根据公告,INATBA旨在将行业初创企业、中小企业(SME)、监管机构和标准制定机构联合起来,从而将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纳入主流采用。
为了建立由基于区块链的平台弥合信任差距的世界,我们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来鼓励开发具有可行性的平台以及它们的标准化。这正是INATBA的切入点。该组织的目标是在欧洲内部建立一个立法和监管环境,使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在其中传播和发展。因此,其宣言包括旨在支持这一目标的四项主要原则,具体内容如其网站所述:
“与公共机构和监管机构保持长期和建设性的对话,这将有助于整合区块链和其他分布式分类账技术的监管方案。”
“促进区块链和其他分布式账本技术基础设施的开放、透明和包容性全球治理模式,反映来自行业、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民间社会组织、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
“支持互操作性指南、具体规范和全球性标准的开发和应用,以增强可信、可溯源、以用户为中心的数字服务。”
“为特定部门的可信部门区块链和DLT应用的开发和加速制定针对具体的指导方针和规范。”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