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玮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丽秀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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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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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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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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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及其进展已经在临时公告中披露,详见以下披露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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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9-026)。
2019年3月2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69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8%,最高成交价为35.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292,060.9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2)。
截至2019年3月29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6,221,331股,占公司总股本0.1408%,最高成交价为36.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21,108,280.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4)。
截至2019年4月8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1,010,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92%,最高成交价为37.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5亿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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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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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6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