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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备案区块链“天平链”、“安妮版权区块链”获法院认可 “区块链+司法”迎实质进展

2019-04-13 02:36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首个采用“天平链”证据的判决出炉。据了解,这并不是首例“涉链”案例,北京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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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首个采用“天平链”证据的判决出炉。据了解,这并不是首例“涉链”案例,北京互联网法院已有58例涉“天平链”证据的案件,由于应用区块链技术,相关案件的电子证据争议很小,已经有40余件成功调解或撤诉。

  区块链具有难以篡改、可追溯等特点,适用于电子存证,在确认诉争电子数据已保存至区块链后,其作为一种保持内容完整性的方法具有可靠性。共识数信董事长王毛路对《证券日报》记者解释道,“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对版权作品的发布进行了取证,并通过区块链存储电子数据的方式证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及未被篡改性,判决说明了司法认可由此生成的电子数据具有可靠性。”

  首个采用“天平链”证据

  判决出炉

  相关资料显示,截至4月1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在线采集数据达359.81万条。由于采取跨链存证技术,实际对应的证据文件或达千万量级。天平链在线证据验证数据657件。

  在司法实践中,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天平链”具有以下优势:一方面可以对当事人上传到电子诉讼平台的诉讼文件和证据进行存证,防止篡改,保障诉讼安全;另一方面可以对进行过天平链存证的诉讼证据进行验证,解决当事人取证难、认证难得问题。

  该例采用“天平链”证据的案件为蓝牛仔公司诉华创汇才公司侵犯著作权。蓝牛仔公司曾发表一幅名为“快乐的年轻人玩手机和电脑”的图片并进行著作权登记,随后华创汇才公司旗下华创资本公众号在发表文章时使用了该图片。故原告蓝牛仔公司要求被告华创汇才公司支付赔偿7000元及为制止被告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3000元。

  蓝牛仔公司之前曾向“版权家”(第三方存证平台)申请被侵权证据电子数据存证,并获得版权家电子数据存证证书,经“版权家”可信存证系统进行保管。版权链通过跨链操作将版权链区块的摘要数据在“天平链”上存证,“天平链”返回给版权链一个“天平链”存证编号,版权链再返回给用户一个包含在“天平链”上的存证编号以及在版权链上的存证编号的文件。

  当诉讼发生时,原告蓝牛仔公司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进行网上立案,同时提交起诉状、用户身份验证信息、确权存证原文件、侵权线索原文件及包含区块链存证编号的文件。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调取“天平链”进行自动验证,验证结果显示涉案证据自存证到“天平链”上后,未被篡改过,得出区块链存证“验证成功”的结果。

  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予以认定,并采纳该证据依法作出了判决,最终判决被告华创汇才赔偿原告蓝牛仔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500元。

  针对本次判决,共识数信董事长王毛路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对版权作品的发布进行了取证,并通过区块链存储电子数据的方式证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及未被篡改性,判决说明了司法认可由此生成的电子数据具有可靠性。”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资料发现,服务于法院判决的“天平链”与“版权家”均出现在首批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名单中,“天平链”的主体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版权家”则为安妮股份旗下第三方存证平台,备案了“安妮版权区块链”。

  区块链+司法

  充满想象空间

  事实上,北京互联网法院早已对区块链技术有所关注。早在去年10月份,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受理第一案即“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就接触了区块链存证手段,彼时“抖音短视频”委托第三方采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取证。

  显然,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区块链技术颇为认可。法院表示,“天平链”在裁判中的应用解决电子证据存证难、取证难、认定难的问题。当事人采用“天平链”存证,存证、取证费用降低,权利保护更易实现。在涉及“天平链”取证的案件中,当事人对证据真实性认可度更高,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表现的更加诚信,进一步促进了司法信任体系的构建。

  不仅北京互联网法院,区块链技术优势已逐渐被司法部门所认可。去年7月份,杭州在对一起著作权纠纷判决中,认可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法律效力,这被认为是我国司法领域首次确认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随后,杭州互联网法院上线司法区块链,成为全国首家应用区块链技术定纷止争的法院。去年9月初,最高法发布了《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11条规定被认为是我国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区块链技术电子存证手段进行法律确认。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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