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爱军:数字政府2.0发展思考
4月2日,由国脉研究院、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共同主办,广东国脉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国脉数字经济研究所等联合承办的“2019 珠三角营商环境专题论坛”在广州召开,以“提升营商环境,助推数字经济”为主题,共有来自珠三角地区及部分其他省市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大数据、营商环境相关政府主管领导、行业专家和园区、开发区、国内优秀企业代表等200余人参会。
本文系国脉集团总经理、国脉研究院院长郑爱军女士于本次会议上的主题演讲,内容通过现场速记整理,未经本人审核。
非常高兴来到广州,刚两位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国脉集团董事长杨冰之)都提到了营商环境,在座的各位很多是来自政数局,今天我想从数字政府角度来赋能营商环境,分享的主题是数字政府2.0的发展思考。
一、数字政府的起源
首先,我们要认识整个数字政府的来龙去脉。自2005年达雷尔·韦斯特出版《数字政府:技术与公共领域绩效》以来,“数字政府”正式进入我们的视线,随着数字化的冲击逐渐加深,电子政务、服务传递、流程再造、移动办事等所处的环境、影响因子越来越丰富,设备、渠道和体验的需求变化正在深度影响政务服务的绩效。
二、数字政府定义及内涵
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崛起,政府组织在数字化浪潮的面前面临着重新选择的机会,在大数据爆发的时代,政府组织需要重新审视在数据治理框架下的服务与监管模式——数字政府2.0。
数字政府2.0通常是指建立在互联网上、以数据为主体的虚拟政府,它以“业务数据化、数据职能化、职能一体化”为着力点,以实现公共信息和数据的高度共享、政府部门间实现无缝合作的“整体政府”为目标,以推动国家治理创新、公民服务个性化以及助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发展新形态。数字政府既是互联网+政务深度发展的结果,也是大数据时代政府自觉转型升级的必然,具有高效协同化、云端化、智能化、数据化、动态化五个特征。
三、数字政府四个发展阶段
数字化对政府运行的冲击已形成了“电子政府、网络政府、数字政府、智慧政府”等诸多概念,在不同的技术条件、发展理念、运行模式以及国家意志下,政府对于数字化的理解都各有差异。
一般情况下,数字政府的四个发展阶段,与其演进的路径是吻合的。第一阶段是在2001年之前,国外叫E-government(即电子政府),我国通常称为“电子政务”,类似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提升商贸流通效率,电子政务初衷是提高政府效率;第二阶段是网络政府;第三阶段是数字政府,第四阶段是智慧政府,智慧政府的演进路径是在数字政府阶段之上,以实现应用智能创新为主。
“数字政府”阶段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当“整体政府”成为一种共识,“政府即平台”在技术层面成为可能,作为一个“开源政府”,公民表达、参政与创新的积极性与活力将更为旺盛——“高效办成一件事”、“我的流程我来定”。
四、数字政府政策出台轨迹
在数字政府发展过程中,每个阶段国家都出台相关文件:1993年三金工程建设、1999年“政府上网工程”;2002年8月发布《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到2006年3月的《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200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再到2012年《“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2014年《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个阶段我们叫“系统数字化建设阶段”;2015年至今是“政府服务数字化供给阶段”,这个阶段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文件,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五、数字政府2.0发展框架
国脉在数字政府1.0研究时提出“三侧”,即“惠民侧、优政侧和筑基侧”,在2.0版本国脉提出“四位一体”核心理念:
一是筑基,关注数字基础,为数据侧。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