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遗嘱库对保管的12万份遗嘱统计显示:立遗嘱人年龄下降平均71岁
原标题:立遗嘱人年龄下降 平均71岁
3月21日,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广东遗嘱库第一登记中心内,十多位中老年人在排队等候,原来他们都是来办理或咨询遗嘱订立等业务的。当日正值中华遗嘱库成立六周年,中华遗嘱库对所保管的12万余份遗嘱进行数据分析后,发布了《2019中华遗嘱库白皮书》。
据统计显示:2013年-2018年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从77.43岁降至71.26岁。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立下遗嘱占总遗嘱数47.6%,处理的财产类型不动产的比例占99.75%;99.92%的老年人订立遗嘱时选择了“防儿媳女婿条款。”
有人带着18岁的女儿过来立遗嘱
据中华遗嘱库统计的数据显示,2013年到2018年6年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步下降至71.26岁,年龄趋向年轻化。对此,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分析认为,老年人的观念发生改变,倾向于早日立遗嘱。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副主任许爱芳介绍,年轻人在中华遗嘱库立遗嘱并不少见,他们之前接待了一对母女,是母亲带着刚满18岁的女儿过来的。原来这位母亲已经离异,打拼了几年也积累了一定的财富,财产都在女儿名下,女儿将要出国要承担一定风险,母亲担心女儿的财产安全也担心前夫侵吞母女的财产,所以早早带着女儿来立遗嘱。
据悉,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中华遗嘱库填写预约卡后,可以免费办理遗嘱咨询、起草、登记和保管服务。同时为了保障遗嘱效力,中华遗嘱库通过录音录像、指纹采集、人脸识别、现场见证、文件存档以及司法备案等技术手段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如继承人在立遗嘱人身后发生诉讼纠纷,中华遗嘱库可出具证明协助当事人解决纠纷。
2018年起,中华遗嘱库系统接入“司法电子证据云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备案,可供法官在庭审中直接查看和核验。
独生子女父母是立遗嘱主力军 很多人虽然对孩子失望 但仍愿意将房留给他们
在统计的127968份遗嘱中,有60911份遗嘱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立下的遗嘱,占总遗嘱数量约47.6%。同时有11.79%的人立遗嘱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子女离婚导致家庭财产流失的。
对这一现象,陈凯认为主要是由于观念变化导致的结果。以前人们都认为遗嘱是为了防范子女争夺财产,以为只有多子女家庭才需要立遗嘱。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家发现遗嘱不只是为了防范纠纷,更能够避免家庭财产损失。
同时,有99.92%的老年人选择中华遗嘱库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即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许爱芳说:“尽管有部分过来立遗嘱的父母对孩子的表现很失望,但他的最终还是愿意将房子留给孩子。” 但也有部分老人在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并非配偶和子女,而是直接交由孙辈,这一比例达13.43%。
另一方面,33.29%的老年人立遗嘱的原因是因为担心未来子女办理过户手续困难,为了说明一些无法提供证明的事实,例如是否有非婚生子女,继子女是否曾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等,避免未来子女办理继承手续可能遇到的难题。
立遗嘱超九成为处理不动产 再婚家庭立遗嘱人数增多
不少老年人认为再婚前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就可以防止百年后自己的房产由对方或者对方子女继承。陈凯表示这其实存在一个误区,婚前财产协议只是对夫妻双方一旦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分割财产的约定,并不能解决去世时的财产继承的问题。在法律上,一方不仅能继承对方结婚后的财产,还可以继承对方结婚前的财产,哪怕再婚只有一天时间,再婚配偶也与对方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
据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立遗嘱人中再婚比例为2.18%,2018年再婚比例上升为3.86%。而在广东地区再婚比例也有较大幅度上涨,从2017年的2.27%增至2018年的3.65%。再婚、离异人群订立遗嘱需求逐步有上升趋势。
许爱芳介绍,在登记中心几乎每周都会遇到再婚老人前来订立遗嘱,而面对再婚,双方最关注的几乎都是在如何保证自己的财产传给自己的子女。
中华遗嘱库曾经接受市民张先生的咨询,张先生已经40多岁,母亲在10年前去世,父亲半年前与保姆再婚后,双方争吵不断。不到一个月,父亲在一次争吵中突发心脏病去世。张先生咨询后得知,原来继母与他同样享有继承权,张先生对这个结果难以接受。
陈凯表示,这种情况,即使张先生的父亲与保姆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也无法解决继承问题,只有立遗嘱才能真正确保财产归张先生所有。
数据也显示,在中华遗嘱库2013年-2018年订立的遗嘱中,处理财产均以不动产为主,占比高达99.75%,其次为银行存款,占比18.49%。值得注意的是,遗嘱中处理的其他贵重物品和收藏类物品(家具、书画、集邮册等)的多样性与数量从2018年开始有所增加,立遗嘱市民的财产种类日趋丰富。
年满60岁港澳台同胞也可免费订立遗嘱
中国观察